陕西师范大学 徐璐。
我是南方人。长在长江边。在西安读大学。
去年我有整整一年没有回家。大一的暑假我带着浪迹天涯的浪漫幻想独自背上行囊四处游走。清贫学生的清苦旅行,更像一次不知所终的流浪。但是对于所有的困难和平淡我都可以浮想联翩地做出诗意的理解。我有点乌托邦有点形而上有点不切实际。念中文的都这样。
第一站去了北大。清晨的未名湖畔凉风习习,我像个仓皇的小偷饕餮眼前的美景。没有留影。因为这不是我的大学,我什么也无法带走。
接着我爬了北岳恒山,在颤巍巍的悬空寺门口我生平第一次看见了猫头鹰。吓得我落荒而逃。
去云冈石窟那天头顶骄阳。在世界上最大的佛像前大汗淋漓的我打起莲花座,心中念叨“我佛慈悲,赐我雨水”。
终于来到了草原。骑上一匹瘦马的我没有丝毫驰骋疆场的快感。别人的马跑一圈只要一两分钟,而我陪着那匹马慢吞吞地散步一圈丢人地花去二十多分钟。中途此马低头吃草两次共计四分钟。从此我再也不向人宣称我最喜欢的动物是象征自由奔放的马。
原来,所有的喜欢都只是想象中的喜欢。是将事物理想化后我才喜欢它们。
然后我乘上旅游专列来到北戴河。黄昏时走到海滨浴场看落潮,我已经身心俱疲。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大海。烁烁闪动的水和惬意开怀的泳者,夕阳与水中的倒影组成的惊叹号和浪花拍打礁石的声音,天空自由飞翔的鸟儿和石缝里慌慌张张爬出的螃蟹。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想起童年记忆中一片波光粼粼与水影遥遥。一边,大海的宽广让我心胸开阔了起来,让我那些可笑的烦恼烟消云散;一边,海上漂泊的孤舟又使我心中涌起了一丝化解不开的忧愁,那一刻我强烈地感觉到我想念我的妈妈我的朋友我的坐落在水边的家。
一叶浮萍归大海,即使正值青春也不该流离失所。十七岁那年的一个夏夜,我在华山的苍龙岭上惊喜地对着天空划过的流星许愿我可以将万水千山走遍;而到了十九岁,面对平静的大海我分明地意识到我愿意放弃许多精彩只想永远不再漂泊。
那个夏天正在流行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走到哪里都可以听到。我用去整整一个暑假得到的惟一的果实是一句话:流浪并不潇洒。
告诉你我为什么去西安读大学你一定以为我有毛病。因为我异常喜欢郑钧。郑钧,你知道吗?一个歌手,长头发,唱《回到拉萨》的那个。他是西安人。我喜欢他所以我要去西安。
西安走出了许多优秀的歌手,张楚,许巍,郑钧,他们都是天才。一个人骑车乱转的时候我会哼唱张楚的《上苍保佑吃完了饭的人民》,有时候是《苍蝇》;一个人坐车的时候我在随身听里放上许巍,反复地听《我的秋天》和《青鸟》。前者的先知先觉冷暖自知给我力量让我学会愤怒,后者内敛的忧伤和内里的绝望将我刺痛教我深刻。
任何的时候,我都在倾听郑钧在我灵魂深处的吟唱。他的音乐是我的极乐。邂逅他的音乐是我精神上的艳遇。一张二十岁的面孔,一颗两千年的心情。我狂热地喜欢郑钧但并不把他看成高高在上用来崇拜的所谓偶像。我把郑钧当成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我的另一个自己,我与他无须语言已经推心置腹。我不算准摇滚乐迷,但我喜欢很多摇滚歌手的很多作品。因了他们的音乐和思想,我年轻的生命才有了一些些的重量。
如果给我足够的自由和天赋让我任意选择职业,我会选择做一个摇滚歌手。自己作词作曲自己唱自己弹吉他,像郑钧那样。
走在西安的大街上我常常做梦可以与郑钧偶然相遇。但是这样的事情发生比中体彩的头奖还难。秉承“机会总是青睐有准备的头脑”这句古训,我在他的网站上费尽心思写一些点击率很高的帖子想引起他的注意。我还曾经昏了头跑到电台门口等他。黑黑的、冷冷的夜,我看见郑钧驾着一辆黑色的轿车绝尘而去。我没有叫喊没有拦住他。本来,在电台门口等待就已经到了我自尊的底线。
最后,我终于在郑钧新专辑的签售会上和他近距离接触。但在这千钧一发的经典时刻我却表现得像个白痴。我说了什么我全忘了,郑钧说了什么我全没听见。我没有要他签名,只和他握了握手。可是,我甚至连他左手的温度都没能记住。尽管如此那天回家的路上我还是激动地哭了,哭得稀里哗啦。
那天是公元2002年1月18日。
如果你是郑钧网站上的朋友,或者,干脆你就是郑钧,那么,向你问好,我是乒乒乓乓。
每天清晨推开宿舍的窗户,就可以看见青翠幽绿的钟南山在眼前浮出。不自觉地想起王维在《钟南别业》里的名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喜欢那样一份随遇而安的恬淡心情。事实上我就是很随意很随性极端自由主义的人,最喜欢在逃课的下午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当卧龙先生一梦黄粱。或者把自己打扮得很落魄,无挂无碍地在路上大吃草莓,然后在书店里免费看完最近的新书。
减肥依然路漫漫其修远兮。大吃小混的吃圆的我的脸蛋也吃粗了我的腰围,还引得宿舍兴起一股大吃大喝的恶风。打着“英雄战死沙场,狗熊撑死食堂”的旗号我伙同宿舍三员实力派成员天天把食堂往垮里吃,还笑言毕业了一起开办一个饮食文化大学,一人给封一个博导的职称。
当过一个高三学生的家教。因为怕误人子弟便不收钱只算交个朋友,周日去他家教英语和数学。最后得到了他无数次的请吃请喝和一把昂贵的瑞士军刀,以及这个只比我小四个月的死小子赐封的无数个外号诸如衰神,萝卜,葫芦等等,以及一个终身不当家教的坚定信念。这个英语很差的小子已经出国到了苏黎世,有时会在我的QQ上留下这样的话:luo bo,wo hen xiang nian ni!这让我在又气又好笑的同时感到很欣慰。
收到了上百封的E-MAIL和几十封书信。想到自己也写出了这么多封信不禁惊叹量的积累形成质的飞跃。琢磨着哪天其中一位成名成家我趁机也出本书信集叫《两地书》。
大一期间看过一场有一大群声名显赫的摇滚歌手的演唱会和两场就在学校举行的一些尚不为人知的音乐少年们的演唱会。我都很喜欢。
献过一次血。就200CC却搞得跟刘胡兰慷慨就义似的。
我曾为我的大一写过一篇没有拿出去发表的文章。拟题为《大一生活漫记》。这个题目实在俗气无趣。可事实上生活本来就是世俗粗陋的。就算我改个高雅的诸如《乱红飞渡的纷扰大一》或者高深的诸如《大一:后现代的磁场里我在异化》或者高妙的诸如《无政府主义的女生在大一敲响铜皮鼓》之类的标题,一切的一切都不会因此而改变。那些腐蚀人精气的细节,那些打击人信心的失败,那些默默流泪的午夜,那些无所事事的周末,都实实在在地存在过,都是我生命中无法抹去的时光。还有一些让我刻骨铭心的时刻和一些难以忘怀的名字,伴随我的乐观和伤感一同成长。
大学里的第一次大考,一门《基础写作》我考了全班第一名而另一门《现代汉语》我考了最后一名。我真的搞不大清楚主谓宾定状补,但我想写小说,写像马原铁凝池莉王小波写的那样出彩的小说。当然,最极致的是写出我最喜欢的作家老舍先生写出的那样可以百世流芳的大作。
写小说是一种高级的智力游戏,我迷恋那种在暗夜的城市里悄然潜行的感觉。在临死之前写出一部好的小说或者一个优秀的剧本是我毕生的理想。这个理想不染名利,只是心底里一个纯洁的夙愿。
在西安我有幸见过许多在中国当代文坛上掷地有声的人物。听过写出《车过黄河》的诗人伊沙的语文课,从他表面的漫不经心上我听出的是聪明和尖锐。他说人心应该是很柔软的,但中国人的心脏长了肌肉,因为运动太多。听过《白鹿原》作者陈忠实的讲座,长者的宽厚和大家的风度赢得了满场的掌声。联系作家的一言一行与作品的一句一节,更觉《白鹿原》是部杰作。解剖人性面对的是灵魂的炼狱,解剖民族面对的是历史的盈缺,解剖社会面对的是承载古今的得失。还有那个散文写得极有韵味的贾平凹,他不擅言辞,他的天赋全在妙笔生花笔走龙蛇。
别误会我是个见了名人就变孙子的傻瓜。我尊敬的人很多,但他们都是一种人:杰出的艺术家。我对副省长和董事长没兴趣。
高中时的一帮朋友们一半学了计算机一半学了经济。他们注定了将来都会是款哥款姐。而我注定了将来是个贫穷的文人,可能还比较愤青。我们注定了将来会形成小布尔乔亚·布尔什维克的格局。但我不抱怨。因为我把写作当成是爱好而不是职业。
我很庆幸我学了中文。其实它并非我的最初理想。大学之前我甚至看不懂卡夫卡,也没有写一篇完整的文章给自己看看的激情。但现在我喜爱文学感觉文学并且打算一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读书可以忘忧。无论心情多么糟糕,沉浸到一本好看的小说中,烦恼很快被离奇的情节精彩的描述所解构。文学让我平静。听庄子讲讲无为,虽不能立即大彻大悟,但却能真的在功名利禄面前少一些患得患失。最重要的是,书籍让我热爱思考,让我可以明辨真诚与虚假,让我时时刻刻像哈姆雷特那样追问自己to be or not to be的永恒命题:是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
今年寒假归家的火车上,我依然买的是半价的硬座学生票。十六个小时的车程刚刚够我看完卡尔维诺的《寒冬夜行人》。卡尔维诺写过很多出色的小说,但我认为这本不是。这本写得太技术,我不喜欢不性情的文字。在早晨六点火车临到站时,我看见了小说篇末的一句话:生活还在继续,死亡无可避免。这句话还有点意思。
就要回家了我竟然不够高兴甚至还有些近乡情怯。我害怕面对一年的变化也害怕面对别人打量变化了一年后的我时的眼光。这种感觉我无法描述。你可以懂吗?我只得在心里重复卡尔维诺的话来鼓励自己:生活还在继续,死亡无可避免。爱谁谁吧!
贪吃肉夹馍吃圆的脸蛋顺理成章地招来嘲笑;过时的着装遭到了严厉批评并被一个缺德鬼评价为穿得越来越艺术;单身平民的身份使那些预言我二十八岁前嫁不出去的臭小子更加自信满满;熟悉的街道变动之大让我感到随时有可能迷路的恐慌;最常喝的那个牌子的酸奶和公共汽车的票价一起涨到了一块二。老崔的话真实在: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得快。亲情疏离,友情淡漠,爱情无望,我他妈整一个亚细亚孤儿!
枪林弹雨的轮番轰炸后我渐趋平静,开始享受到生活对我的慷慨馈赠。妈妈总是会无私地爱我,她做的菜总是最好吃的;苗条的姐姐虽然总是害我去吃需要奋不顾身的自助餐,但到底诚心一片苍天可鉴;那些狐朋狗友有了异性就没了什么人性,但和他们在一起我才能真正放肆地欢笑;热干面还是我的最爱还是仅售人民币一块。我又明白了一个简单的真理:不要苛求别人,更不要刻薄自己,这样,快乐会很容易。
不管怎么说,我回家来了。我的家乡是白云千载空悠悠的江城武汉。这里的人有着和天气一样火辣辣的脾气。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的每个假期都过得很重复。就像我的每天每天一样。读书看电影听歌会朋友,以及想很多年代久远的事。
去年寒假我看完了音像店里所有的肖恩·康纳利。他让我知道原来这世上真有很帅的老头。今年我在家看完了所有的哈里森·福特,还第三遍地重看了经典的《亡命天涯》。我最喜欢的男影星是尼古拉斯·凯奇,《天使之城》里他着一身黑色长风衣和一双锃亮的皮鞋饰演一个落入凡间的天使。那双蓝色的眼睛让我相信他真的是个天使。他的脸并不英俊但变幻莫测。他让我明白想要让人记住你不一定要多么漂亮但你一定要有特点。
我推崇好莱坞认为它非常了不起。我承认我是个俗气的人,是个很多人眼里品位低下的人,太不时尚太不先锋太不后现代。我喜欢黑泽明胜过岩井俊二,喜欢杨德昌胜过王家卫,喜欢《北京乐与路》胜过《北京的风很大》。而且,我对张爱玲不感冒,有点讨厌村上春树。
但我喜欢,是真的喜欢;不喜欢,也是真的不喜欢。我认为品位只有区别而没有高低之分。一个人的嗜好应该是他发自内心底里的感情,而不该是他用来打扮个性以抬高自己贬低别人的工具。
我属于精力过剩的那种人,很容易狂热。在具有选择和抛弃的能力以后疯狂喜欢过很多东西。我迷恋过足球,在我最喜欢的意大利队于世界杯上因点球输给了我最讨厌的法国队之后而彻底伤了心;热衷过漫画,北条司曾经是我的最爱,但后来却被一个台湾人朱德庸画的四格漫画取代;在郑钧沉寂的年头里倾心过张信哲,所购买的几盒张信哲专辑现已不知去向;收集过邮票和钱币,由于经济和知识储备都太贫乏而在半年后夭折;我还野心勃勃地想学小提琴,但练夹琴练了三个月后我就知难而退了。
我一直执著的只有小说,电影,郑钧和冰淇淋。
后来我发现我只能做一些喜欢并且擅长的事情。所以我安于在不用出门的闲暇时光乐不思蜀地看盗版光碟。或者捧读写有“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庄子休鼓盆成大道”的故纸陈言。或者在大冬天边吃可爱多边听“我的爱赤裸裸”。
年三十的夜晚,我放弃了有赵本山接着去年卖完拐卖车的小品的春节晚会,而选择和一个很铁的哥们儿在灯火阑珊的江边看烟火。边聊天边遥想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我对他说我的新年愿望是在今年内减肥成功,两年内考上现当代文学专业的研究生,三年后找个和郑钧一样会唱歌的男朋友谈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然后在二十八岁前把自己顺利地嫁出去再生个孩子像哈利·波特。朋友爆笑不止,直言不讳说一个都没戏,提醒我不要搞完了超现实主义又搞魔幻现实主义。
朋友被我暴打一顿后请我吃肯德基。三十夜里的汉堡包买一赠一,不知究竟是便宜了他还是便宜了我。不过我并没有吃那两个汉堡包,在骑车回家的路上我将它们送给了一个乞讨的小女孩。那小姑娘脏兮兮的脸上有一双干净的眼睛。
情人节赶上了大年初三。这是个十九年来一直没有与我建立联系的日子。哦,有一点小小的关系。那就是我高中时暗恋过的那个小子就是2月14日的生日。一个浪漫节日出生的不浪漫的傻瓜,一个长着娃娃脸的绝对瘦子,一个物理学得好游戏玩得棒麻将打得精的聪明人。
尽管我和他是个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局的故事,可我还是会时常想起他,也会怀念我青涩的花季年华。那是一种很温暖、很清澈的感情,是我苍白青春记忆里的一抹纯纯的颜色。
说实在的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就像我无法将生活抽象概括。也许我可以列举些事实让你对生活可触可感:比如我写了一个通宵的文章马上就要收尾,我正在估计将它投到哪个杂志可以发表可以多拿点稿费;比如关上了电脑我不能睡觉,而是得一个人跑到火车站排很长的队去买回学校的火车票。比如我必须在三天内装做有深度地去完成两篇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论文。
即使生活如此咄咄逼人我依然喜欢天马行空地做梦。相信自己,相信未来,期待奇迹和变化。期待有一天能够破茧而出真正地变得美丽、成熟和智慧。
听,CD机里郑钧正在用他来自天籁的声音为他的《1\/3理想》而歌唱:
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如愿 但每个人都能让我为难。
让我心力交瘁 也让我觉得美。
有时候幸福就像是受罪 但没有她我宁可玉碎。
我心系着远方 当脚下已慌张。
我常常在现实门外徘徊 以为能用爱去异想天开。
可能这太孩子气 但就请任我去。
你能赐予我的时间不多 太多的机会都已被错过。
我愿不惜代价 只要完美一下。
直到某个将来 当我变成回忆。
渐渐被你忘记 只留下梦继续。
我和我仅有的理想 走在寻找的路上。
有时清醒有时迷茫 但愿别失去方向。
方向 方向。
原载《萌芽》2002年第10期。